《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》送审稿通过审查
发布时间:2018-08-01      来源:西北院科技研发部/研发中心 作者: 王丹迪     作者:       分享到:

7月25日至7月27日,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(以下简称水电总院)在北京主持召开能源行业标准《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》送审稿审查会议。会议由水电总院副总工程师兼科技标准部主任李仕胜主持,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电场规划设计分技术委员会委员、水电总院副总工程师孙保平担任审查专家组组长。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,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,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,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,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,同济大学,大连理工大学,西安建筑科技大学,中国电建集团北京、中南、贵阳、华东、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,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,北京建筑大学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标委会委员、专家和代表,西北院主管副总工及《规范》编制组成员参加会议。

根据《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(修)订计划的通知》(国能科技〔2014〕298号)要求,西北院作为主编单位承担《规范》的编制工作。《规范》编制过程中,编制组认真总结我国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的实践经验,与各参编单位以及相关设计咨询机构、投资商、设备厂家、整机厂家和高校进行广泛技术交流,吸收行业最新理论成果和先进理念,经反复修改完善,提交送审稿。

会议听取编制组关于《规范》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,与会专家对《规范》逐章逐条逐款进行认真审查。审查认为,编制组提交审查的技术文件齐全,编制依据充分,格式规范,逻辑严谨,结构清晰,用词准确,规定明确,与国内相关标准相协调,具有可操作性,符合《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》(建标〔2008〕182号)的规定。经专家组评议,《规范》反映了陆上风电场工程建设的先进设计理念,达到国内先进水平,一致同意通过审查。

《规范》的编制完成,填补了我国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标准的空白,对规范我国陆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,促进我国陆上风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